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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游戲殺人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3-03 03:12:52

❶ 青少年沉迷於網路游戲而導致犯罪的案例

案例:2名青少年模仿網游殺人 長期沉迷於網路找刺激

如皋商務信息網訊 近日,合肥兩名青少年模仿網游,相約殺人焚屍練膽,手段極其殘忍,經過20多個小時的縝密偵查,警方成功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9月11日6時許,合肥警方接報,稱在濱湖新區洞庭湖路某小區18棟203室發生火災,懷疑有一對老夫妻被困屋內。民警與消防官兵到場後馬上施救,然而,火撲滅後發現,兩名老人已身亡,其中一人有多處刀傷。

經民警現場勘查,發現二人是他殺,事發現場,被害人家中房屋門鎖完好,在卧室筆記本上畫著特殊圖案,並歪歪扭扭的寫著「絕殺、修羅、摩羯」等字樣。

通過調取附近攝像頭監控和調查走訪,民警發現,9月10日22時14分,有兩名男子從被害人家南陽台攀爬進入現場。幾個小時後,兩名男子又從被害人家中南陽台逃離現場。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對犯罪嫌疑人最後出現的地點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和走訪。最終,在一家網吧里有人認出兩名嫌疑人中的一人正是就讀於合肥某技校的吳某某(男,16歲,肥西縣人)。

9月12日凌晨2時許,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和李某某(男,18歲,河南鄭州市人)兩名犯罪嫌疑人一並抓獲,並現場搜獲作案的刀具。

經審訊,兩人對自己的最新供認不諱,原來,吳某某長期沉迷於網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暴力,甚至產生了效仿游戲中砍殺人的想法,以滿足自己的成就感。而當日現場留下的文字就是他在游戲中的名字。

(1)因打游戲殺人案例分析擴展閱讀: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它以我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

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范的不良行為。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

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

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周歲不滿25周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准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❷ 小學生玩電子游戲殺人案例

王俊凱

❸ 因沉迷游戲而殺人並勒索應該怎麼處罰

按照法律制裁

❹ 玩游戲而導致死亡的事例有那些

楚天都市報以前報道過一個名叫李剛的人,本來學習成績很好,有希望考好大版學,但是因為他沉迷於權電腦游戲(魔獸、地下城與勇士),導致他放棄學業,來到武漢打工。可是來到武漢後,他還是沉迷電腦游戲,天天泡在網吧里,靠賣游戲里的武器賺錢。就這樣從22歲開始一直玩到32歲,最後,因為得了肺結核死亡了。而且他徘徊在死亡線的時候,在沒有錢醫治的時候,還是不肯把那些游戲賬號的密碼說出來。

❺ 學生因網路游戲而殺人、偷盜的事

很多的這種事。你可以去搜索下。我這里就給你2個

廣東省紫金縣某中學「尖子班」的兩名15歲的初二學生甘某、賴某,成為一宗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當其班主任旁聽辦案人員對這兩位學生的問話,驚悉真相,心痛至極 ;76歲的老奶奶得知孫子涉嫌命案,當即暈厥過去……
記者多方走訪,得到的反饋是:奶奶說他是個有孝心的孩子,老師說他們是「守紀律聰明的好學生」,只是迷戀網路游戲;同學說他們對人很友好,街坊鄰居說他們是「老實懂禮貌」的孩子……

疑兇與死者對門相望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紫金縣藍塘鎮。X3號就是被害人的住所,X4號則是甘某的家,兩家對門,相隔一條十來米寬的街面。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警察發現死者是在3月6日晚。死者姓文,是一位83歲的老太太,無兒女,由一位香港人士供養。這名香港人原住在該鎮,文老太早年給他做保姆,為他照顧女兒。十多年前,這名香港人就買了現在這棟房子,讓文老太帶著他的女兒住。女兒現已嫁到珠海,香港人就像親生兒子一樣,供養著這個孤苦伶仃的老人。經常給她匯寄生活費,幾乎天天給她打電話。3月6日那天,該香港人給文老太打了許多次電話,都沒人接,便向派出所求助,警察來到,方知文老太遇害。

家人:他是孝順老實的孩子

甘某的奶奶含著眼淚對記者說,甘某兩歲時,兒子和兒媳婦就出去打工,是她把孫子拉扯大的。「我孫子從小就很聽話,也很有孝心,同學有什麼好吃的給了他,他就會帶回來給我吃。」老人說著失聲痛哭。甘奶奶的家人說,得知孫子出事了,奶奶悲痛得幾天吃不下飯。

在甘某家,記者看見牆壁上張貼著許多「三好學生」之類獎狀,其中有不少是寫著甘某的名字。「真想不到,這孩子會這樣。當時,我們一條街的人都不敢相信。」甘某的二伯指著牆壁上的獎狀說,甘某是個很會讀書的孩子,在大人心目中,他是個老實聽話的孩子。

甘某的三伯說:甘某的父母很少回家,每月匯來的生活費都由奶奶掌管;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父母擔心甘奶奶年事已高不便管錢,就讓兒子甘某保管。「他手裡有了錢就會去打游戲機,真是害了他」。

母親:他是個聽話的孩子

從甘某家到賴某家只有500米左右,賴某家住在該鎮新街口一個死胡同里,低矮的屋子陰暗而潮濕。賴母臉色蠟黃。她說:「我知道小孩出事了,我都要垮下去了。他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都在讀小學,我在鎮上一個大排檔打工,掙點錢供他們讀書。他從小到大都是個聽話的孩子。萬萬想不到……」

賴某的鄰居向記者介紹,賴某的父親會造秤、修鋸子的手藝。後來因犯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現還在服刑。

學校:網吧查了又開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該鎮育新中學,劉校長嘆息道:「這兩個學生,都是尖子班的學生,平時表現都不錯。落到今天這地步,最主要是沒有家長監管,經常去玩電腦游戲。」他說,該學校是一所初中學校,有1000餘名學生。是紫金縣一級學校,每年有很多學生考入紫金縣重點高中。

學校附近有三家電腦游戲室和網吧,有的學生下了晚自習就去上網玩游戲。劉校長說,三年前學校就開始向政府打報告,要求查封這些網吧游戲廳,可是一直是查了又開,從來沒有關閉。

劉校長說,甘某和賴某的班主任,都旁聽了他們的供述:3月5日下午,甘某和賴某潛入文老太家中盜竊,適逢文老太從外面回到家。甘某和賴某就躲藏在文老太家中。當時文老太正好找她的貓,發現了甘某和賴某。這時唯恐敗露的甘某和賴某,用衣服將文老太的頭包住,以防她喊叫,文老太窒息身亡。

據甘某的班主任朱老師介紹,甘某在小學時就有打網路游戲的嗜好,雖思維敏捷,本質善良,但性格固執。經過班主任、科任老師和班幹部的耐心幫教,在初一學年裡,告別了網路游戲,上進心明顯增強,學習成績優秀,遵守紀律。但甘某性格內向,少言寡語。朱老師多次掛長途電話向其父母反映甘某的表現,要求其父母注意。但其父母總不以為然。

賴某的班主任李老師告訴記者,賴某是一名貧困生,學習成績中上,從來沒有違反過紀律。尊敬老師,團結同學,一年來只請過3節病假。鑒於他情況特殊,班主任和科任老師都非常關心他,經常家訪跟蹤教育。記者在該校門口見到兩個初二年級的學生,他們對記者說,甘某和賴某對人都很友好。

疑因無錢上網去盜竊

另有知情者透露,賴某和甘某是因無錢上網玩游戲才去文老太家盜竊的。

3月13日,警方將賴某和甘某抓獲。經審訊,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漢網消息(記者夏晶通訊員王慶澤實習生劉權)迷上網路偷菜游戲後,小學五年級學生為模仿好玩,竟將偷菜進行到底,將菜市場的辣椒偷拿回家。昨日,家住武昌東一路的朱明忠打電話向記者訴苦:最近,兒子明明(化名)放學回家,書包里時不時冒出些辣椒、蘿卜來。

今年

37歲的朱明忠來自貴州畢節,在東一路開了個復印店,12歲的兒子目前就讀於八一路某小學五年級。

朱明忠說,三個月前,孩子迷上了網路偷菜游戲,每天一到家就上網,進入自己的游戲「農場」,先收獲「蔬菜水果」,再把其他好友已成熟的所有「作物」偷個遍,有時為了偷菜,甚至忘記吃飯。

上個月的一天中午,明明放學回家時,朱先生突然發現他書包里裝了幾個辣椒。經詢問得知,菜是明明放學回家時路過菜場時偷拿的。明明說,自己並不是真的想偷菜,而是為了好玩模仿網上游戲,並保證以後不再偷菜。「可沒想到前兩天,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朱先生無奈地說,一個月來,兒子已三次偷菜回家,有辣椒、包菜,還有胡蘿卜,每次拿的菜都不多,但畢竟還是偷的。

前兩天,朱明忠開始禁止兒子上網,可沒想到兒子放學後竟跑到同學家去上網。「為了不讓他發展到去網吧,我們只好解禁,讓他在家上網偷菜。我真的很擔心孩子會學壞,但又不知道該如何管他!」朱先生說。

對自己的行為,明明並沒有意識到不對。他告訴記者:「在網上偷菜,我是為了漲魅力值;在現實中偷菜,我覺得很刺激,第一次覺得很緊張,後來覺得很好玩啊,再說我拿的不多,賣菜的阿姨有好多菜,我只拿一兩個而已。在網上偷得越多魅力值越高,也沒有誰說不對呀。」

孩子玩網路游戲並不是壞事,游戲可以幫助開發孩子的智力,如果家長引導得好,還可以幫助提高學習效率。孩子玩網游有兩種情況,一是出於好奇覺得好玩,但玩一段時間後就覺得不新鮮,沒意思了,注意力發生轉移。另一種孩子沉迷於一種游戲,這說明他內心非常孤獨,除了這個游戲,他沒有其他更感興趣的東西。

當孩子沉迷於游戲時,家長一定要適時作出監管和引導。一方面,為孩子規定游戲與學習的時間,比如,告訴孩子做完作業才可以去「收菜」,一天「偷菜」的時間不超過半個小時等;另一方面,應積極引導孩子有更多興趣,比如抽時間陪孩子去做一項運動,讓孩子愛上一些更健康、更有意義的娛樂活動。
對明明來說,他沒有分清游戲與現實,這其實很正常。因為孩子自身的判斷力有限,對是非的分辨能力很弱,對「偷」也並沒有具體的概念,偷菜行為也僅是出於一種娛樂心態。這時,家長尤其要注意教育與保護結合。在教育上,要讓孩子分清是非,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賣菜阿姨造成了傷害,讓孩子了解到現實中的勞動是辛苦的。然後,家長一定要陪同孩子去歸還所「偷」的菜,讓孩子當面向別人道歉,同時對孩子的改過行為表示肯定。千萬不要將孩子的行為定性為現實中的「偷盜」,這將讓孩子產生極大的懼怕心理,甚至認為自己要「坐牢」,對未來非常灰心。

❻ 外國是否有因玩游戲而犯罪的案例

應該有吧,人家網路發展的這么快,中國都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了,人家肯定有啦~至於年齡,肯定是青少年居多

❼ 為什麼常聽說因為玩暴力游戲而走上殺人犯法的道路但是沒有人禁止暴力游戲的出品

你懷疑自己覺得"類似的游戲根本就是空虛無聊的精神毒品"是不是太偏激,我覺得這不是偏激,純粹是因為無知.


對個人觀點的分析也是對研究者心態的一種分析。研究人員發現,在暴力視頻游戲領域,研究者存在消極的心態,過於注重攻擊和消極情緒的研究。這場比賽有兩面性,所以不要強加在它身上。

❽ 故意殺人罪的案例分析

鄙人抄以為,首先甲以故意傷害致使乙昏倒,以為乙已經死亡,事後將乙放置水渠內(且無水),由於天下雨導致乙被溺死。甲的行為和乙的死亡是存在因果關系的,如果沒有甲的行為是不可能導致乙的死亡。之後寫了封勒索信,這是不構成綁架罪的,綁架罪是以非法勒索財物為目的,利用第三人對他人的擔憂、對他人綁架進行勒索的行為,而案情中甲無非法勒索財物的目的,也無利用第三人被被害人的擔憂,所以客觀上來說,是不構成綁架罪的。甲是以認識錯誤將乙扔進水渠,致使乙被溺亡,判斷其中的因果關系,先前行為即重傷致休克的行為對死亡作用大,隨後藏匿行為將乙藏匿於水渠中,介入因素是天下大雨,致使乙被淹死,由於先前行為作用大,介入因素小,應該認得為故意殺人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