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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游戏的样态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1-03-02 13:36:34

A. 暑假适合孩子玩的地方有哪些

京城全新体验馆,宋庆龄体验中心已经正式运营,1-4层分别设置启、蒙、创、粹四个空间,可以根据孩子的性别、年龄去选择相应的空间和体验项目!

启空间:位于体验中心1层,0-3岁婴幼儿亲子互动乐园

启空间引进了先进的森林早教理念,以大自然为教室,利用游戏、戏剧引导婴幼儿自主发现、探索,涵盖人际语言、科学艺术、健康教育,为0-3岁中国婴幼儿量身打造符合自然成长规律的森林早教乐园。

启空间按照功能划分为:教育区、森林童话王国体验区及配套服务区。森林童话王国体验区包含十大主题体验版块:向日葵庄园、树屋驿站、树屋回廊、趣味水族、梦幻城堡、迷你沙池、枯树走廊、森林小屋、水果乐园、蘑菇森林。

蒙空间:位于体验中心2层,3-8岁小朋友的全感官乐园

蒙空间体验区包含五大主题区:

  • 圆滚滚农场

  • 道路安全体验区

  • 神秘水世界

  • 天空之城

  • 魔幻彩虹岛

蒙空间开设有快乐搭建、PLAY戏剧、萌动体育等兴趣特长培养课程。结合展项自身的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将活动送进校园、幼儿园、社区,让更多的儿童感受健康成长的快乐。

创空间:位于体验中心3层,7-18岁青少年的科学探索基地

创空间分为体验、探索、挑战三个层面,逐步深入,通过体验开启科学探索的大门。

创客体验区以STEAM教学理念为核心,设置七大主题区,共计129个体验展项,各类展教内容与学校学科相对接。

创客探索区以培养孩子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造性心理品质为目标,打造系列创客类课程,涵盖人文、机械、电子、艺术等。

创客挑战区是通过开展创客类的活动和竞赛,激发青少年创新灵感,展示青少年创新成果的活动。

粹空间:位于体验中心4层,4岁+小朋友及大朋友的国学天地

国学书院内设中华传统礼仪、雅乐弦歌、茶花香、大学、小学、书法、中医等版块。

非遗传承区包含女红、造物、戏曲、古代军事等。

通过互动体验、国学课堂、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等,系统地展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浸染下的生活样态,引导青少年全面了解优秀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养青少年树立文化自信。

B. 如何把劳动教育纳入幼儿园课程体系课程样态该是怎样的

劳动是生存与发展的工具。物质,这个名词早已深深扎根于这个社会中,并且物质观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比较强的。因为物质,我们必须劳动,如:父母,大部分的必须依靠劳动,无论是体力上还是脑力的,都会得到相应的物质报酬,他们的生活得以维持,家庭才得以生存与发展。时间推移到70万年前,元谋人开出现,他们天生就具有觅食,防御,繁殖的行为,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劳动。由此,他们的四肢开始解放出来,头脑容量得以不断增加,成为现具有高度发达的大脑、审美的观念的高级动物——人类。从恩格斯《从猿到人》中也曾提到,劳动是发展的根源。

C. 通过法律课的学习有哪些收获和启发

从美学的观点看法律——法美学散论 或许是由于工业化和商品化时代滥用理性和“计算”规则的缘故,我们现在已愈来愈丧失了黑格尔所称谓的“理念的感性显现”(审美)的能力。崇高物象的心灵激荡,“无利害感”的游戏冲动,诗歌语言引动的惊异与纯喜,无限想象的自由伸展的渴望,“风格”、“趣味”的体验与追求,以及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所描绘的“酒神状态的迷狂”[1],似乎也渐渐远离了我们感性直观的视野。以至于,当我们从艺术和美学的观点来审视被高度理性化的意志所宰制的所谓“法的世界”的时候,我们要面临着那些把法学作为纯规范科学的专家们的指摘,“法美学”的理论旨趣甚至可能会被看作是“不伦不类的妄议”而遭受讥讽,被排拒于法学神圣庄严的殿堂的大门之外。人们难以接受的事实是:法律怎么能够成为美学或艺术的“视之对象”呢? 所以,当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在其《法哲学》(1932年德文版)一书中主张通过文学创作和艺术作品来认识法律的本质,并且要求建立一门法美学(Aesthetik des Rechts)之时,他实际上已经注意到“法的世界”和“艺术(美)的世界”之间的隔膜给现代人类的心性所造成的深刻影响。拉德布鲁赫指出,随着文化领域的特定化,法与艺术逐渐趋于分化,甚至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法是文化构体(Kulturgebilde)中属于最为僵化的一种,而艺术则是变动的时代精神最为灵动的表达形式,两者处在自然的敌视状态。那些富于才情的浪漫诗人甚至咒骂法律,把它们看作是“每时每刻折磨人的心灵、令人恐惧的东西”[2]。我们在学术史的发展中发现:正是由于法律和艺术(美)分属不同的精神领域的缘故[3],那些早年抱持“寻找一份体面的职业”投考法学院的才华横溢的学子们(如歌德、席勒、马克思、雅斯贝尔斯),不堪承受法律所造成的“心灵的折磨”,后来又纷纷放弃从事法律职业。 不可否认,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自然,法学也可能会渗透研究者个人的感性的观察和领悟,但它绝不是个人感情的任意宣泄。就其本性而言,法学是与一切展现浪漫趣味和别出心裁的思想方式相抵牾的。尤其是近代以来,随着法律活动愈来愈趋向专门化和职业化,法学与法律的语言经过法律专家们的提炼、加工,已经演变成不完全等同于“日常语言”一套的复杂的行业语言。在谈到其特点时,拉德布鲁赫指出:“法律的语言是冷静的:它排除了任何情感的声调;法律的语言是刚硬的:它排除了任何说理;法律的语言是简洁的,它排除了任何学究之气.我们还可以说,法律的语言具有精确的意义和所指,但由于它们是需要专家操作或“表演”的语言,是一种由高度发展的文字伪饰过的语言,它们也就不那么贴近人们生动活泼、多姿多彩的感性生活,而总是与普通人的感性直观保持着一种“距离的间隔”,有时甚至会抑制人们通过审美的自由追寻“终极愉悦”(极乐)的那种渴望和冲动。这样,至少就近现代的所谓“法学家的法”(Juristenrecht)而言,它们表面上愈来愈丧失了令普通人感到亲和愉悦的直观的趣味,这亦无形中遮蔽了它自己独特的审美的性质和价值。 (二) 历史悠远的距离所造成的朦胧感,可能会唤醒我们现代人心灵中一丝尚存的审美意识,促使我们去探看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所谓“亦法亦歌”的规则,研究那种与人类的感性正义观念浑然一体的生动的“活法”(lebendiges Recht),甚至也会对那些与我们的性情和认知完全隔膜的现代法律(法典)或司法活动产生审美的兴趣。 感谢18世纪意大利哲学家维科(Giambatista Vico, 1668-1744),他在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的“能力感”的时代,写下《新科学》(scienza nuova)一书,把我们的心性带到古代如梦如幻的精神世界,使我们感受到先民那种不同于技术理性和数学方法之“诗性智慧”及其创造物的魅力。“诗性的经济”、“诗性的伦理”、“诗性的政治”、“诗性的宇宙”,如此等等的语言背后的意义空间所展示的图景,至今仍然在我们受技术宰制的心灵里产生震颤。 维科以其独特的语辞分析和生动的笔调描绘出“法”起源的自然意象。他关于古罗马“法”(ius)一词的诗性推论,透现着对法律的一种审美情感。维科指出: 古代法学全都是诗性的,……古罗马法是一篇严肃认真的诗,是由罗马人在罗马广场表演的,而古代法律是一种严峻的诗创作。[5] 其实,在更早的时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国家篇》(《理想国》)和《法律篇》中已经隐约地表达了相同的思想。柏拉图把“法律和社会组织的美”视为一种居于较高层次的“美”[6];在他看来,建立一个城邦的法律是比创作一部悲剧还要美得多,最高尚的(悲剧)剧本只有凭真正的法律才能达到完善。历史上的一些伟大的立法者(如斯巴达的莱库古和雅典的梭伦)才是伟大的诗人,他们制定的法律才是伟大的诗。[7] 晚出于维科的德国著名童话作家(《格林童话》的著作者之一)、历史法学派的重要代表雅可布·格林(Jacob Grimm,1785-1863)于1816年发表长篇论文《论法之诗》(Von der Poesie im Recht),从诗性的法律语言、法律象征、诗歌形式诸角度考察了法与诗歌之间的关系以及德意志古法中的诗性规则(法律的韵律)。他在文章的开篇即表达了与维科相同的观点: 法和诗相互诞生于同一张温床。……的确,两者的起源都建立在两种本性之上:一种建立在惊奇之上,一种建立在信奉之上。这里的惊奇,我更愿意把它当作是任何一个民族法律和民歌的开始。……所以,诗中蕴涵有法的因素,正象法中也蕴涵有诗的因素。[8] 也许是受雅可布·格林等一批法律史家所开创的研究传统的影响,“法与诗歌”、“法与戏剧”、“法与绘画”、“法与美”等等论题,亦间或地进入德国晚近的法学家们的理论视野。总体上讲,德国人对我们能够想象到的问题,已经作了尽可能广泛的讨论。这里,仅列举其代表性成果之要目,以便我们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历史法学派的后期领衔人物奥托·冯·祁克(Otto von Gierke)著《德意志法上的幽默》(Der Humor im deutschen Recht,1871);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首创人约瑟夫·柯勒(Josef Kohler)著《在法学舞台前的莎士比亚》(Shakespeare vor dem Forum der Jurisprudenz,1919); 齐特尔曼(Zitelmann)著《作为艺术的法学》(Die Jurisprudenz als Kunst,1904); T·施泰因贝格(Theodor Sternberg)著《法律中的笑话》(Der Witz im Recht,1938); G·缪勒(Georg Mueller)著《我们民族诗歌中的法与国家》(Recht und Staat in unserer Dichtung,1924); A·巴拉赫(Adolf Bachrach)著《法律和想象》(Recht und Phantasie,1912); 汉斯·费尔(Hans Fehr)著《绘画上的法》(Das Recht im Bilde,1923);《诗里的法》(Das Recht in der Dichtung,1931);《法律上的悲剧》(Die Tragik im Recht,1945); H·施托克哈默(Hubert Stockhammer)著《作为科学的美学和法学》(Aesthetik und Jurisprudenz als Wissenschaften,1932); H·特里佩尔(Heinrich Triepel)著《论法的风格:法美学文集》(1947); H·马尔库斯(Hugo Marcus)著《法的世界与美学》(Rechtswelt und Aesthetik,1952); (三) 德国学人的研究表明:在人类心灵中最富人性的部分,法律也有其一席之地。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明示的那样,法可以为艺术(美学)服务,艺术(美学)也可以为法服务。象任何其他文化现象一样,法也需要具体的表达手段:语言、手势、服饰、符号和建筑等。法的这些具(物)体表达手段(koerperlicher Ausdrucksmittel)也可以通过审美作出评价。 Rene Marcic在他的法哲学著作中曾经说过一句话:“人是法的担当者(Der Buerge des Rechtes)。”我们也可以接着说,人也是美的担当者。几千年来,艺术(美)和法之所以具有可以比较性,因为它们都有着神秘的起源,均追求着某种永恒的价值(如“善”)。法表现为正义的工具,而艺术则是创造美的“技艺”(Koennen)——在希腊人那里称techne,在罗马人那里称ars。所以,在欧洲中世纪,近代,甚至到了18世纪,某些艺术家和法律家一直还保持着一种亲缘关系,他们被封为供职的“艺术创作者”(Kunstwerker),为教皇和王室服务。他们的技艺包含多种多样,如诗歌、建筑、绘画,甚至还有法的修辞和法的艺术(die Kunst des Rechts)。在此,艺术和法遵从的是美和正义的“传统”。 法律与艺术(美)的结缘,事实上并不完全是“风雅的时代”(例如“巴洛克时代”或“洛可可时代”)矫揉造作生活的一种表象的修饰,从根本上讲它是人们试图将一切事象诉诸直接的“观看”和“欣赏”而必然产生的现象。而正是处在遵循传统与寻求自由伸展之机的人们才会把他们惊异的目光以及想象力和理解力投向一切可以观察的对象之上,不仅继续探寻对象物之“真”“善”,而且希望感受其内含之“美”。 的确,并不是所有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承认“真”、“善”、“美”之内在的关联性,康德(Kant)在《判断力批判》(1790)中甚至认为,追求功利的“善”与表达为概念的“真”有害于“美”的纯形式。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孤立地探讨“美的本质”,而是把美视为对象物映射入人的感官的属性,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任何对象物及其属性(包括真、善)都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而且,有时,认识事象的美,正是获知事象之真、善的桥梁和基础。所以,席勒(F. Schiller)在《艺术家们》(1789)一诗中写道: 只有通过美这扇清晨的大门 你才能进入认识的大地。[9] 同此道理,法律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事象所暗含的所谓无意识的“隐秘秩序”(verborgene Ordnung),有时也必须通过美“这扇清晨的大门”才能被人们所知觉和认识。在此意义上,我们并不是把“法美学”看作是一门“画地为牢”的学科,而看作是那种用美学的观点、方法和态度来把握、审视和判断法律现象的问学方式及方向。“法美学”并不象其他艺术门类那样通过直观、感性呈现的方式把美的对象物直接展示给“观看者”(Spectator),而是通过直观的认识来发现法律内在的美的秩序,探求这种秩序形成的审美动因,并为法律的构建提供某种可以参照的美学标准和原则。无疑,法美学将从感性的进路拓展法学的生动形象地观察法律的视野,同时也将激活被传统法学长期压抑的法律认识,使法律研究者们从绝对主义和纯粹理性规则主义的法律教义中逐步解放出来的,在法学理论中寻求一种“和谐的自由活动”之旨趣。或者,简括地说,法美学研究所要拯救的,就是我们在法律认识领域正悄然逝隐退化的直观想象的能力以及相应的原创力和自由。 从另一个角度看,法或法律作为美学(艺术)考察的适切的对象,作为艺术素材来对待,也是由法及法律生活的独特性质所决定的。如拉德布鲁赫所言,法在根本上蕴藏着某种“戏剧化的冲突”(Der dramatische Konflikt),内在地包含有一个多样态的反题,即事实和价值、实然和应然、实在法和自然法、正统法和革命法、自由和秩序、正义和公平、法和宽容之间的对立性[10]。艺术形式(尤其是戏剧)的本质在于阐释反题(矛盾),它也特别喜欢抓住法或法律现象的内在矛盾性。例如,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和《恶有恶报》等,均极尽曲折而生动再现了“想象的现实”中“法律的故事”之动天哀地的情节,通过安提戈涅、鲍西娅和伊萨贝拉们冲突的命运,揭示出人情与法律、罪孽与宽恕、残酷与仁慈、冤苦与正义伸张之间的紧张关系和与此相应的复杂而深刻的问题性(Problematik)。[11] 在这里,艺术(美)形象地复述出法律世界中的“众多独立而互不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纷呈”,使法律的叙事和对话形成“由许多各有充分价值的声部组成的复调”(米·巴赫金语)[12]。这样一种新的叙事方式将打破或改变传统法学理论研究中那种既定的、“独白式(主调)的”解析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使之生成新的商谈(Diskurs)或对话的规则,以便在复杂的“疑难案件”(hard case)的辩谈中引申出更切合问题性的法律义理。 除了戏剧外,还有另一些艺术(美)形式表明特别适合表达法的矛盾性,这其中包括讽刺作品和漫画艺术。一个法律人,如果在他目前的职业生涯中不能及时充分认识到其职业中存在的深层的问题性,就不是一个好的称职的法律人。因此,严肃的法律人应当喜欢看待那些用讽刺形式批评其法典的人,应该喜欢那些诗人中的冥思苦想者,因为他们对正义基础中值得怀疑的人性比较敏感;同时也应该喜欢托尔斯泰,喜欢妥斯托耶夫斯基,或者伟大的司法讽刺家(grosse Karikaturisten der Justiz),这些人既是讽刺家,又是沉思者(Daumier)。 只有对艺术一窍不通的人才会过分陶醉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纯粹“专业性质”,每时每刻把自己看作是人类社会最清醒、最理性和最有用的部分,养成偏狭独断的职业作风。而法律人的责任,不仅仅是机械精细地、“刻板而冷峻地”操作法律,而且是要把伟大的博爱精神、人文的关怀、美学的原则和正义的情感以专业化的、理性而又艺术的方式表现出来。 正是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法律人应当同时是工匠和艺人(Kuenstler),是法律艺术的创造者。 (四) 从美学的观点观察法律的时候,我们很可能会把一个抽离了一切内容和规定性(Gegebenheit)的“纯粹的法”或法的纯形式作为法美学的对象物来研究。但事实上,能够成为审美对象的法均包含一个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或者说,法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现实地”存在过,它才会被人通过审美意识所经验和认识。没有历史和地域的规定性,没有现实的人性(民族性)色彩和特定情境(situation)背景的法,或许是可以成为(形而上学)“思”之对象的,但绝不可能成为(法美学)“视”之对象。毕竟,法美学不是关于法律的思辩的哲学,而是研究人对法律之美的感性审视的学问。 “法的时间和空间维度”还包含这样一层涵义,即我们在历史上所看到的“法”是具有不同的美学价值和表现形式的。我们不可能以超时间的美学标准来审视历史上的一切法律,也不能先验地预设它们的美学意义和价值的同一性。换一个角度说,我们不能笼统地宣称所谓“一般的法”有什么样的美学意义和美学价值,而总是说处在此时此地或彼时彼地的“法”有什么样独特的美学意义、价值或性质。在此,法律的审美态度实际转换成了一种情境主义(situationalism)的态度。 以这样的态度来观察法律,我们总是要谨慎地对待所观察的法律形成的历史-文化-地理根源,探究法律演进的隐秘过程,比较不同地域(如东方与西方)和不同时间段(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的法律的美的特性、表现形态、“式样”、“风格”等等。或者说,我们对待不同形式的法律(习惯法、成文法)、不同地域的法律(如“东方法”、“西方法”、“大陆法”、“英美法”)、不同时间结构中的法律(古代法、中世纪法、近代法和现代法),所持的审美观点、方法和态度应当是存有一种情境的差别的。 (五) 法美学若是有生命力的,那么它就应当更多地从法的表现形式之美的研究中获得滋养。如果我们怀有维科和格林们那样的好奇心和感受力,我们将会在浩如烟海的史料、诗歌、古律、判例、话本小说、戏剧和民间传说等不同文本的解读中寻找到法的形式美的踪迹。 在此方面,最令人怦然心动的,可能是探寻维科和格林均描述过的悠远年代的“诗体法”。这些以诗歌表现的法律,记载着每一个在成长中的民族之生命感受,记载着他们对朦胧的正义、神圣的规则及隐秘的秩序的想象和渴望。在以“输洛加”(Slokas)诗体写成的印度《摩奴法典》中,我们甚至读到了来自远古“诗化的”醍醐灌顶的智慧[13]。这些充满着先民惊异、想象和虔诚的诗体法,对我们后来逐渐成熟老化变得精明世故的人类将是值得永远自我观照的镜鉴。它们的魅力会随着历史的演进而日益增强。因为我们知道,法律和正义有时必须呈现生动形象的外表,否则人们就看不见它们现实的身影[14]。在这里,生动形象的诗歌之美“调和了它自身的内外界限,调和了规则和自由”[15]。 法律的生动表达,并不只限于诗歌,它们也可能表现为民间俚谚(语)、格言、散文、韵文或绘画。日本法学家穗积陈重(1855-1926)在其皇皇大著《法律进化论》中提供的凿凿之据表明:在东方和西方的法律进化史上,从“无形法”到“成形法”的过渡,其间经历了“句体法”、“诗体法”、“韵文法”、“绘画法”和“文字法”诸阶段。例如,德意志古法谚简明匀称,罗马法《十二表法》句韵切合,中国太古之“象刑”(绘画法)栩栩生动,均属上述法律形式之典型。在穗积氏看来,这些法律表达形式的变化,实际上反映出人类智慧、认知能力的增长和社会力之自觉的发展过程[16]。 此外,历史上各个时期法官的判决(判例)也是表达法的的审美价值的合适形式。实际上,法律的形式美法则(如法律语言的对称均衡、逻辑简洁性和节奏韵律,法律文体的多样统一,等等)更多地体现在那些独具个性而又富有审美趣味的法官们的判词之中。法官们的“优美的”判决所生发的美学价值,决不压于任何优秀的艺术作品。鲁道夫·佐姆(Rudolf Sohm)曾经赞扬塞尔苏斯(Celsus)的判决才能,说他能够从个别的案件中抽引出普遍的规则,运用最为简洁的语言形式;这些形式具有凌空飞动的语词的冲击力,令人升华,使人澄明,犹如一道闪电照亮遥远的风景[17]。也正是出于同样的审美渴望,美国的卡多佐法官(Benjamin N. Cardozo,1870-1938)也曾说:“除非为了某些充足的理由,我不想通过引入不连贯性、无关联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破坏法律结构的对称性。”[18] 总而言之,句体法、诗体法、韵文法、绘画法、文字法和优美的判词等等,这些法的审美素材存在于各个民族的漫长历史之中,成为亟待探掘的丰富宝藏。法美学应当点燃火光并小心地护卫这光亮,以照亮进出幽暗深处探掘的通道。 (六) 最后要指出的,也许是一种不必要的担心,即人们可能会把法美学的研究等同于一种法律浪漫主义或法律唯美主义(完美主义)倾向。这里,笔者不拟做过多的讨论,只想交代一点:法美学是利用多学科方法、态度求知问学的一种,而法律浪漫主义、唯美主义则属一种实践指向的“意蒂牢结”(Ideology,意识形态),两者存在着根本的差别。法美学研究之旨趣绝不是要服务于这种“意蒂牢结”或与之共谋,恰恰相反,它在本质上是反对任何形式的独断主义和唯美主义的法律观念或法律纲领的。因为,只有认识到“美”的界限的人,才会在法律的理性实践中做出审慎的判断和决定,避免唯美主义在实践上的独断专行[19]。 法美学所崇尚的,是一种开放的探索精神,一种不断探寻未知的态度。如果哲学要奔赴的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林中之路”的话,那么法美学同样会选择这条可能“突然断绝在杳无人迹处”的道路。海德格尔(M. Heidegger)在《诗人哲学家》中道出了问学者“在路上”的心情: 道路与思量, 阶梯与言说, 在独行中发现。 坚忍前行不息, 疑问与欠缺, 在你独行路上凝聚。[20] ——这,亦当成为一切追求法美学“探险”的学人们的共同志趣。 [1] 《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周国平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页1-108。 [2] Gustav Radbruch, Rechtsphilosophie, S. 205 ff. [3] 按照黑格尔的解释,法律属于“客观精神”,艺术或美学属于“绝对精神”的感性阶段。 [4] Gustav Radbruch, Rechtsphilosophie, S. 206. [5] [意]维科:《新科学》下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页563。 [6] 柏拉图:《会饮篇》210B-D。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页262。 [7] 详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页55以下。比较陈中梅:《柏拉图诗学和艺术思想 一起看看吧.

D. 小学生阳光健康的含义

2010年11月,我正式出任清华大学附属小学(以下简称“清华附小”)第16任校长。刚接手时,我一连好几个夜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当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刚刚出台,一系列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同时学校也面临着如何从优秀走向卓越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作为校长队伍中的一名“新兵”,我如何不辱使命,带领团队,“回头看、向前行”?这几年,我想了很多,也做了很多,其中有这样几件“最重要的事”——
一、找到清华附小的坐标
“承前”才能“启后”。清华附小是一所有百年文化积淀的老校、名校。“山川悠远,维其劳矣”。无数先辈的所言所行诏示我们:选择了清华,就选择了一生的责任。
翻开清华附小的历史,我陷入了沉思。百年来,清华附小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相连。1915年,附小的前身成志学校创立,那时,学校就开设了算术课和英语课。受其时梁启超为清华大学提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八字校训的影响,成志学校将“立人为本,成志于学”立为本校校训。民国时期,梅贻琦任清华大学校长,提出人的培养必须从小抓起。在他的倡导下,学校成立了由朱自清、冯友兰、叶企孙等著名学者组成的校董会,至今我们依然可以看到1936年大师们亲自签名的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等一系列珍贵的历史记录。抗战时期,学校随清华大学迁往西南,艰苦的西南联大八年岁月,赋予其刚毅坚韧、自强不息的品质,学校先后开设了科学课、体育课,并自制飞机模型、体育设施、肥皂等。从西南联大回到清华后,成志学校把周边的一所贫民学校(成府小学)并入本校,成立清华附设学校,让寒门子弟也能享受清华的教育资源。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校秉持“勤俭办学,全面发展”的理念,探索“五四制改革”。改革开放时期,学校坚守“基础与创新”的办学思想,当下又提出“为聪慧与高尚的人生奠基”的办学使命……可见,无论岁月如何更迭,清华附小在中国基础教育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价值观引领、课程引领与公益服务引领。
守正中传承,传承中创新。清华附小“现在在哪里”,又“将去向何方”?循着这样的追问,我将清华附小“育什么人”、“怎样育人”两个问题当做自己的课题,开始进行既动脑又动腿的行动研究。我到北京市十一学校跟踪学习一个多月;带领教师们寻访了北京六所著名的幼儿园,了解幼儿的学习与生活;带着老师们到北京市十一学校和清华附中听课、参观,并请李希贵、王殿军、张思明等著名校长和专家来校讲座。小学与中学的衔接十分重要,由于我校的学生大多升入清华附中,因此,我又专门邀请清华附中的一些领导,以集体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会谈。经过一系列的走访我发现,儿童的成长被我们的教育人为地割裂了:幼儿园大班的孩子毕业一个月后即进入小学,面对陌生的知识体系,仿佛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同样,小学与中学之间也有一道明显的分水岭……
带着这些问题,一方面,我带领教师全面实施“抗震加固”后的校园文化改造,一方面反复研究国内外有关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还就有关问题到一些著名的中小学与校长、教师讨论。这种研究与讨论,使我能够以更高的站位思考学校的未来发展、思考“育什么人”的问题。我深深地感到,我们在为学校寻找新的发展坐标时,不仅要“以中国的眼光看世界”,还要学会“以世界的眼光看中国”。在这样宽广的视角下,我们要使学校的发展与世界教育改革的趋势相吻合,与国家主流价值观的内核相契合,与历经岁月砥砺的附小精神相融合。
就这样,纵览历史,横观当下,我对学校应培养怎样的人、怎样做好幼小衔接和中小衔接等问题,逐渐形成了一些明晰的思路。以此为基础,在李希贵校长的指点下,我开始着手制定《清华附小办学行动纲领》(以下简称“纲领”)。在那段日子里,我满脑子都是“怎么办”——几个声音在打架,多少幅图画从眼前闪过;我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愁眉紧锁,一会儿开怀大笑……经过三个多月的“折腾”,初稿终于完成。之后,我把初稿交给中层补充修改后,再发给全体教师深入讨论、补充完善。老师们的智慧贡献大大提升了“纲领”的针对性;而老师们也因为自己的意见被采纳、甚至自己的某个用词被采用,而把“纲领”当做了自己的孩子。后来,我们又就相关内容征求全校家长和学生的意见。经反复修改,一年后,这一纲领性文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经逐年修订,“纲领”已从最初的100条简化为现在的30条。几年来,我们就是用这样的“文化密码”,初步实现了全校教职工以及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认同。
例如:“纲领”勾画了学校的发展愿景:“我们努力,让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教育的智慧与欢快的笑声;我们努力,让学生的每一个时刻都能享受学习的收获与成长的快乐;我们努力,让教师的每一天工作都能体会职场的幸福与专业的尊严”。我们初步从自我发展(身心健康·成志于学,自强不息·学会改变)、文化修养(工具运用·实践创造,思维品质·审美情趣)和社会参与(公共道德·责任担当,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三个维度,提出了清华附小学生的六大核心素养,并概括出其通俗易懂的外显成长样态:“健康、阳光、乐学”……
“共同理想,各自成长”,为学生和教师聪慧与高尚的完整人生和健全人格奠基,让每一个人都感到自己很重要,都把学校当作精神皈依的家园……正是这样真诚的愿望和强烈的使命感,推动我们不断明晰与检视学校的发展定位与发展方向。纲举目张,由此,清华附小新时期的教育教学改革进入了快车道。
二、牢牢牵住课程改革这个牛鼻子
“育什么人”的问题确定后,解决“育人载体”的问题,即如何基于清华附小学生核心素养的要求,建构学校的课程体系,就成为我思考的核心问题。
结构决定功能,系统才能科学。为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在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尝试打破学科教学壁垒,精简、整合国家课程,补充、完善校本课程,初步形成了基于国家课程且高于国家标准的清华附小的“1+X课程”体系。
“1”,即优化整合后的国家基础性课程。“1”是重要底线,是实现“健康、阳光、乐学”的根本途径。它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用整合的方式实现减负增效。“X”,即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特色课程,包括清华文化课程及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必修或自选课程。“+”,不是做简单的加法,而是促进“1”与“X”相辅相成,两者呈黄金分割之态:“1”占70%左右,“X”占30%左右;两者之间留有裕度,当“1”优化到一定程度时,“X”即趋近为“0”,那时,“1+X”即成为一个完整的、大写的 “一”,进而实现由“校本课程”到“本校课程”的转变。
目标保障质量。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含外显样态)的要求,我们构建了清华附小“十个一”的课程目标,其中前五个是基础目标,后五个是特色目标(允许师生制定自己的个性化目标)。基础目标包括:一流好品格,一身好体魄,一生好习惯,一个好兴趣,一种好思维。特色目标包括:一手好汉字,一副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一项好才艺,一门好外语……
在课程建设中,我们着重在“优化整合”上做文章,包括学科间整合、学科内整合和超学科整合。

学科间整合。围绕学校的主要课程,根据每个学科的自身属性及相同的价值培养功能,我们把九门国家课程整合为“体育与健康、品格与社会、语言与阅读、数学与科技、艺术与审美”五大板块,每个板块都包含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这不是简单的归类,其背后是课程理念与课程终极目标的转变。事实上,这五大领域的归类也只是一种整合形式,我们还可以根据学生的成长需要,进行跨五大领域的整合,如语言类与艺术审美类的整合等。
学科内整合。这是更好地优化学科自身专业性的重要途径。为提高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性课程的教学质量,我带领各学科团队,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对不同版本教材的研究,研制出各学科每学年一册的《质量目标指南》。如语文学科,我们将“一手好汉字”、“一副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三个课程目标,逐项细化、量化到12个学期的语文教学中。这样,教师在每天的课堂上带领学生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都有了依凭。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将课程目标和内容“教育学化”,研发了供学生课内外使用的《乐学手册》。《乐学手册》具有内容整合、方法优化、总结规律等特点,以此取代各种五花八门的教辅资料和练习册,大大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再以体育为例。体育是我校的核心课程之一。我国著名体育教育家马约翰曾任我校校长,他提出的体育育人理念一直在清华附小传承,现在,学校的运动场上树立着他的塑像,体育组被命名为“马约翰研究室”,大操场被命名为“马约翰运动场”。学校在“1+X课程”的构建中提出“体育锻炼三个一”,即每天一节体育课、每天一个健身大课间、每个学生都有一个体育自主选修项目。我们将体育课程内容分解为轮滑、板球、棒球、足球等十余种项目,供学生选择。在体育必修课上,学生们打破班级界线,根据爱好,组成新的班级进行学习;在体育自主选修课上,学生们更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项目,因此,体育自选课成了孩子们的“最爱”。
学校将校园足球作为品牌课程,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目前已形成“班班有球队,人人会踢球,男女都上阵”的浓厚的校园足球氛围,足球社团也在“鲁能杯”“百队杯”上取得了冠亚季军的好成绩。就在笔者写此文时,足球社团的16名队员正在阿根廷甲级俱乐部博卡青年队进行为期20天的集训;同时,清华附小与阿根廷足协签订了长达十年的合作协议,希望我们的校园“小球”能推动国家乃至世界“大球”的跨文化理解。
超学科整合。在实践中,我们找到了一些超学科整合的路径,如戏剧课程。每学期,每个班级都选择一个主题,编排校园剧。从选题、剧本创作,到节目排练、道具制作、舞台设计等,都由学生完成;语文、音乐、体育、舞蹈、美术、书法、数学、科学等学科的教师,共同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指导。再如“DI头脑风暴”、“轻松发明”、“清华少儿科学家”等拓展性的综合创新实践课程。以“轻松发明”为例,教师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发现问题,然后通过师生总结、主体附加、主体减少、组合发明、缺陷发明、反面突破、改变结构等方法,打破既有的思维定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目前已有14名学生的发明成果申请了专利。此外,学校利用坐落在清华园的独特优势而开设的“种植养殖课程”等,也都实现了超学科的整合。
超学科的整合不仅体现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上,也体现在考核评价中。如我校一年级学生就是通过“玩游戏”,参加各科考试的。老师们设计了集各门主科的学习内容于一体的“拼音对对碰”、“字形小魔术”、“乐读天地”、“挑战金话筒”、“丁香花朵朵开”、“串珠谁最棒”、“成双成对蹦蹦跳”等九个游戏,让学生在愉悦中展示自己一学期的学习成果。家长看到这样别开生面的考试,无不交口称赞。
就这样,在渗透式、融合式、消弭式整合中,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形成的、富有清华附小特色的“1+X课程”体系初步建立,并得到教育部以及市、区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语文主题教学实践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首届基础教育成果一等奖。
三、让儿童站在学校的正中央
有了育人载体,如何实现?“让儿童站在学校的正中央”。这话讲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除了依此理念,构建“1+X课程”外,如何让它在每一个日子里、在学校的每一寸土地上落地生根发芽,让儿童感到,学校是为他们开设的、是促进他们生命成长的地方?这是我时时刻刻都在追问自己的问题。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我和我的团队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
(一)让儿童站在课堂的正中央
我们以学生的学作为改造课堂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学校创建了“预学—共学—延学”的基本教学流程,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课前,教师参照《质量目标指南》,设计预学单,学生带着预学收获和问题走进课堂;课上,教师根据学生的自学收获和质疑问难情况,组织学生合作学习,深入思考、思辨,交流、分享;课后,学生拓展学习,带着更高的渴求,在教师的指点下追求新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动口、动手、动脑,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来校考察的同行普遍认为:清华附小的学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思维活跃,乐于表达,课堂上常有预想不到的精彩。
(二)让儿童站在主题活动的正中央

教于有声,育于无声,于有声无声之间完成使命,是我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智慧追求。我主张在组织主题活动时,改变教师包办代替、学生只当配角的传统,让学生站在活动的正中央,成为活动的主角。
例如:清华附小每年都要隆重举办以“尊重感恩”为主题的毕业典礼。学校组建了毕业典礼学生筹委会,孩子们主动参加招募,放弃休息时间,在老师的指导下,精心筹备典礼。从主持词的撰写到会场布置,从节目安排到人员调配,从会前准备到彩排后诸多细节问题的反馈,孩子们全心投入。毕业典礼圆满结束,学生们非常激动;看着他们因收获成长而写满喜悦的笑脸,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孩子们又长大了!
为给学生搭建个性化成长的平台,学校经常举办属于孩子们自己的书画展、数科节、运动会、音乐会等,同时常年举办“水木秀场”活动。“水木秀场”不拘形式,集体、个人不限,展示内容不限。从舞蹈、声乐、器乐、戏剧、绘画、书法、摄影、旅游、篆刻,到棋类、朗诵、曲艺,等等,孩子们想展示什么就展示什么,想怎样展示就怎样展示。

三(4)班的小嘉是个满世界找虫子的“怪”学生,从小就对昆虫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研究昆虫的足迹不仅遍布全国各地,还延伸到美国、新加坡、印尼、厄瓜多尔等。他喂养了几百只昆虫,研究它们的习性,还制作了许多标本。二年级时,在班主任的鼓励下,他将自己写的昆虫日记和有关昆虫的绘画作品编辑成一本书,连同昆虫标本一起,在“水木秀场”进行了展示。他以“我与昆虫”为主题,用流畅、自信的演讲,让大家分享了他的研究与发现;展示了旅行途中罕见的昆虫世界,描述了昆虫标本的制作过程,推荐了他最喜欢的昆虫书籍,分享了有关昆虫的小知识。同时,我们还分别邀请了校友杨振宁和教育企业家俞敏洪为他题词鼓励……
现在,“水木秀场”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活动课程之一,“达尔文李”、“许中医”、“张魔术师”、“小书法家”、“小考古家”等各种“小达人”不断涌现。孩子们在此秀出了个性,秀出了自信,秀出了成长。
(三)让“特别”的学生也能站在教育教学的正中央
每天早晨,我都会站在校门口,微笑着竖起大拇指或行鞠躬礼迎接学生。那一刻,所有的疲惫,都因学生带给我“爱的回流”而消散。这个竖起的大拇指是送给清华附小所有孩子的,其中当然也包括那些有点“另类”、有点“特别”的孩子。在我的带动下,无论是在活动中还是在平时,老师们也都对那些“特别”的学生给予了许多特别的关爱,让他们也能站在教育教学的正中央。
我经常对年轻教师说,当教育教学效果不能令人满意时,我们首先要检视自己,而不是埋怨学生,特别是不要埋怨和嫌弃那些学习有困难、相貌不漂亮、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较“特殊”的学生。
有个学生叫小维,非常喜欢画画,但数学学得非常痛苦,她反复问老师:“您说,我是不是永远都学不好数学?”有一次,她在创作绘画作品时突发奇想:我能不能用绘画来表现数学?老师了解到她的想法后非常高兴,引导她用数学语言和数学关系来表现绘画作品中人物间的对话和场景。就这样,在老师的鼓励下,小维坚持每天“画数学”,后来不仅出版了数学漫画图集《小毁成长记》,还考入了清华附中,并用自己的方式学习数学。
还有个孩子总喜欢在教室里跑圈圈,转得老师和同学头晕。他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跑圈圈,有时跑大圈圈,有时跑小圈圈。通过和他对话,老师感到,每个学生的成长都有丰富的背景,这可能成为其成长的障碍,也可能成为其成长的资源;对这些学生,我们不能要求其断臂重生,更不能揠苗助长。那么,怎样才能使这个学生归于正常呢?最终,老师想出了陪他去检查各班卫生的好办法。检查卫生要沿着走廊转很多圈,这样可以有效地释放他的“爱好”。渐渐地,他不再在教室里转圈了,家长和他本人都非常高兴。
在清华附小,对何为“优秀”学生,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我们看来,一个孩子只要能“做最好的自己”,就是一个优秀的学生。
四、以整合思维撬动学校组织变革
如果说“育什么人、怎么育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育人的保障机制”也是我必须面对的课题。还是在做一名普通教师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老师上面的领导太多,什么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副校长、校长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老师很难招架。有时同一个工作,几位领导说法不一,老师无所适从。主持学校工作后,我更感到学校的管理部门过多,层级过多,信息失真时有发生,工作落实慢,且过于行政化,似乎管理的任务就是督促、检查、评价。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尝试用课程整合的思路,“倒逼”管理思维方式的改变,撬动学校组织变革。
首先,我们把原来的八个处室整合为三个研究中心,即“1+X课程”研究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服务研究中心。部门少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就容易多了。而且,这三个部门都叫“研究中心”,而不叫处室,旨在减少行政色彩,强调“研究”的重要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收集、研究信息,科学决策,实行价值引领、文化引领和专业引领。
为进一步减少层级,使管理重心下移,我们又把六个年级整合为低、中、高三个学段。每个学段就像一间小学校,设段长、常务副段长,段长由中心负责人兼任。学校赋予段长一定的权限,全权负责本学段的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确保质量;学段聘任哪些教职工,段长说了算;本学段教师的考核、教职工级别和薪酬,段长有相当大的话语权;此外,段长还可以决定本学段预算内经费的使用,即拥有一定的财权。因为段长参加校务会议,参与学校工作的研究和决策,掌握学校各项工作的意图、标准、方法,所以,工作落实快捷,一竿子插到底,信息很少失真。这样,学校即实现了组织管理的扁平化,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近两年来,我校还通过实行“影子校长”制度,培养梯队,学校每月都有一位中层干部和一位一线最年轻的教师担任“影子校长”。在这一个月中,他们行使相当于校长或副校长的管理职责,主持校务会议和学校日常工作。这一举措,实实在在地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得到了历练,特别是增强了全局意识,提升了管理能力。
现任三年级语文教师兼班主任李春虹2013年被选中担任“影子校长”。那时,她刚从美国交流回京,恰逢几个大型会议及一个国际性论坛要在我校召开。她白天带班、上课,还要抽空到全校各年段和班级巡视;下了班,她除了要批改作业,还要参与会场安排、灯光调试、资料分类、课件准备等烦琐的会议筹备工作。她深有感触地说:“从旁观者到组织者,站位不同,视角就会不同;做‘影子校长’,让我学会了换位思考,也更深刻地理解了学校的办学理念。”
在推进学校组织变革中,我还借鉴了一些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如项目负责制等)。我建议全校教师都读一读星巴克董事长、CEO霍华德·舒尔茨的著作《将心注入》,以及黄海鹰的《海底捞你学不会》等;甚至建议老师们到星巴克喝咖啡,去海底捞吃饭,亲身体验并深刻理解“教育就是服务”的道理。

E. 高人指点,我们凡人怎么练就播音腔

普通人想要练出播音腔,那就得先弄懂什么是“播音腔”。
这个“腔”实际指一种音调和腔调。唱歌的有唱腔,说相声的有相声腔,话剧的又有话剧腔,就连不同地方的方言也有归属于自己的腔调,比如这几年传染力非常强的东北腔。
而“播音腔”就是区别于日常谈话等等腔调,有着广播电视播音的一种独有的特色。
播音腔”作为一门有声语言艺术,是我国老一辈播音员多年实践、长期探索的艺术结晶,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洗礼和创新而形成的特有的语言样态。
建国后,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播音作品和播音大家。齐越,夏青,方明,李野默,齐克建等老一辈播音艺术家,成为了一个时代的播音符号,有着彰显那个时代鲜明色彩的播音风格。
1978年改革开放,在一次某部门的工作会议上,对播音创作提出了新要求:“广播电视新闻的播出由播音员最终完成,应该继承保留好的传统,过于适用的、固有的、呆板的播音腔要改革,除了发布政令、宣读重要报告、播送重要政治性文章,语调必须庄重外,一般来讲播音员要像知心朋友同听众谈话。”
从上面这样的一个大时代背景之下,我们不难看出对播音腔的研究已经开始肯定传统,排斥千篇一律一种腔调,高高在上的播音语言形式,关注播音本质问题。于是播音风格开始走向“平民化”路线,一直不断创新,增加观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播音腔”也在保证原有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增添了新的生命力。
“播音腔”在继承了老一辈字音准确,内容准确,语言规范,具有庄重性,符合时代潮流,传达时代声音,把握时代要求,语言平实,语气亲切的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突破,实现了由“播”-“说”-“讲”的巨大变化。
说了这么多,那“播音腔”是否还应该继续发展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播音是一门科学,必然要有自己的语言特征“播音腔”是我国老一辈播音员多年实践、长期探索的艺术结晶,后继者又在坚持和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丰富着它。它的存在对我们语言风格的形成以及有声语言的传播具有一定的意义,只是在播音发展的过程中,有些播音员主持人只是掌握了广播电视语言的表面知识,而自认为真正掌握其精髓,不能够辨析的继承和发展播音语言的样态,用固有的自认为专业的腔调来谈论百姓身边的事情,没有真实情感,与受众距离拉大,心中没有观众,只有“范儿”,没有“魂”。
写到这想必题主应该有自己的答案和想法了,至于一个人如何练出播音腔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还是应该静下心来,在继承先辈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革故鼎新,形成自身的风格,切合实际的发挥与拓展,才是“播音腔”学习与发展的真谛,而不是仅仅为了练出播音腔,使语言表达变得有形无神,这无异于舍本逐末,所以还是需系统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带着对专业的热忱去学习才是。

F. 六七岁孩子阅读能力差异大的原因是什么

阅读是一件让人心旷神怡的事,像在荒野中遇到一朵清丽的小花,像在阴霾中遇到一片晴朗的蓝天。儿童阅读能力培养,不光可以带给孩子放松身心的途径,还可以丰富他们的人生、提升他们的发展高度。更重要的是,早期阅读习惯培养是孩子学习能力形成的重要来源。为此,我们邀请到三位儿童阅读培养的专业人士一起来聊聊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

阅读是功利还是兴趣

问:小学生的阅读应该是为了提升相关课程成绩的功利行为,还是以兴趣为主的快乐阅读?理由是什么?

敖德:阅读是功利目的还是兴趣,其实是个初心的问题。追求功利也没有错,因为阅读可能真的可以帮助孩子取得好成绩。而把阅读当成兴趣,实现内心的充盈,不期望别的结果,也是很好的。

李蓉:这是一个是否有长远眼光的问题,只是为了积累知识的阅读是有限和狭隘的,因为阅读本身就是在学习。现在读的,对当下可能没有影响,但对未来未必没有。阅读不只是知识补充,阅读能改变人的思维方式,这才是更为深层和重要的。简单的知识获得在数据时代是很好实现的,但未来世界需要的是充满新奇想法和创造力的孩子。

周其星:阅读本就有两种样态,一种是自发的、随性的,一种是功利的、有目的的。对于小学生来说,前者比较好理解,也是我们一直鼓励的。后者则需要做点解释,因为孩子终究是阅读“新鲜人”,需要成熟的阅读者引领,掌握一定的阅读方法以形成较强的阅读能力。

这就是我们“全国百班千人读写计划”正在做的,孩子们在各年级阅读名师的引领下,用一个月精读一本书,让孩子从猜想开始,一点点拆解、鉴赏、批注、对话、绘制故事地图、人物关系图、完成创意写作……有效地提升千万名学生的阅读能力。

说出你的阅读技巧

问:分享几条您培养小学生阅读习惯的好经验吧。

敖德:培养小学生的阅读兴趣,我的做法是不断激发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有了好奇心,你只负责去开窗子就好。窗外的景致,会自发吸引孩子的阅读欲望,他们自己会去探索。你只要做到打开的窗子、看到的景色不要都是一样的就好。

李蓉:允许孩子自己凭兴趣挑选,买孩子感兴趣的书。读完书,可以和孩子一起聊聊书里人物的性格,听孩子谈谈自己对内容的看法,如果孩子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写成读书笔记就更棒了。

周其星:让孩子爱上读书其实很简单,首先是舍得拿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享受和孩子的共读时光;其次是坚持打卡阅读,让孩子看到自己成长的足迹;第三是多跟孩子聊书,聊书中有趣的人物和情节,让书本内容成为共同的话题与谈资;第四,可以举行或参加有趣的阅读活动,营造浓郁的书香氛围。阅读习惯养成,不只是言传,还要有身教,更要有境教。有了这些,阅读这事,就成了。

G. 有哪个欧美综艺节目节目样态和快乐大本营比较像啊

感觉快乐大本营和韩国的一些综艺节目比较相像的地方多,有的游戏环节两者也很相像的!韩国的综艺节目也很多,应该有很多方面值得你去研究一下的!

H. 日语学习分为几个阶段

以下回答完全基于个人经验,绝对是肺腑之言。而且完全原创、绝无抄袭。专
首先,要认识到学习一属门语言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只要不是智商超常,通常进步都是以年为单位的。所以在学习中遇到了比如,“为什么学这么久了,这么简单的语法点还不会”,或者说“这么难的语法都掌握了,我差不多学到头了”的时候,不要灰心或者是得意,立马打醒自己,继续学习。
第一步 学习记住50音图,包括平假名和片假名以及常用的日常对话,纠正发音。。这个阶段是最枯燥,也是放弃的人最多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完全就是死记硬背,而且还经常忘记。然而又没有太实际的效果,很容易让人灰心丧气。另外本阶段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发音部分。可以说这个阶段发音不准确,一辈子都很难纠正过来,最后学得不管多溜,一张口就是外国人日语,这样不会得到认同的。

I. 北京的儿童体验馆哪个最好啊

京城全新体验馆,宋庆龄体验中心已经正式运营,1-4层分别设置启、蒙、创、粹四个空间,可以根据孩子的性别、年龄去选择相应的空间和体验项目!

启空间:位于体验中心1层,0-3岁婴幼儿亲子互动乐园

启空间引进了先进的森林早教理念,以大自然为教室,利用游戏、戏剧引导婴幼儿自主发现、探索,涵盖人际语言、科学艺术、健康教育,为0-3岁中国婴幼儿量身打造符合自然成长规律的森林早教乐园。

启空间按照功能划分为:教育区、森林童话王国体验区及配套服务区。森林童话王国体验区包含十大主题体验版块:向日葵庄园、树屋驿站、树屋回廊、趣味水族、梦幻城堡、迷你沙池、枯树走廊、森林小屋、水果乐园、蘑菇森林。

蒙空间:位于体验中心2层,3-8岁小朋友的全感官乐园

蒙空间体验区包含五大主题区:

  • 圆滚滚农场

  • 道路安全体验区

  • 神秘水世界

  • 天空之城

  • 魔幻彩虹岛

蒙空间开设有快乐搭建、PLAY戏剧、萌动体育等兴趣特长培养课程。结合展项自身的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将活动送进校园、幼儿园、社区,让更多的儿童感受健康成长的快乐。

创空间:位于体验中心3层,7-18岁青少年的科学探索基地

创空间分为体验、探索、挑战三个层面,逐步深入,通过体验开启科学探索的大门。

创客体验区以STEAM教学理念为核心,设置七大主题区,共计129个体验展项,各类展教内容与学校学科相对接。

创客探索区以培养孩子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造性心理品质为目标,打造系列创客类课程,涵盖人文、机械、电子、艺术等。

创客挑战区是通过开展创客类的活动和竞赛,激发青少年创新灵感,展示青少年创新成果的活动。

粹空间:位于体验中心4层,4岁+小朋友及大朋友的国学天地

国学书院内设中华传统礼仪、雅乐弦歌、茶花香、大学、小学、书法、中医等版块。

非遗传承区包含女红、造物、戏曲、古代军事等。

通过互动体验、国学课堂、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等,系统地展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浸染下的生活样态,引导青少年全面了解优秀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养青少年树立文化自信。